一、融资租赁空壳公司收购协议是由上海市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Y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收购乙方旗下融资租赁空壳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相关事宜所达成的协议。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双方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背景
1. 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目标公司成立于XXXX年,是一家注册于上海市的融资租赁空壳公司,主要从事XXX业务。目标公司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
2. 甲方的意图
甲方希望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进一步扩大自身在融资租赁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并通过整合双方资源,实现业务协同效应。
三、收购方式
1. 股权收购
甲方将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在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
2. 收购价款
双方协商一致,将目标公司的收购价款确定为XXXX万元。甲方将在收购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收购价款给乙方。
四、尽职调查
1. 甲方的尽职调查义务
甲方有权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合规性等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
2. 乙方的配合义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交割条件
1. 审批程序
本协议的生效和履行,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 目标公司的交割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并将相关股权证书、章程等交予甲方。
六、保密义务
1. 双方的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
2. 例外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及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的界定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违约赔偿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依法确定。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签署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以上为上海融资租赁空壳公司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协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