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目的<
二、卖方信息
三、买方信息
四、执照买卖条款
五、保密条款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上海化妆品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买方之间关于执照买卖的权益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二、卖方信息
1. 卖方名称:上海化妆品公司
2. 注册地址:上海市XXX区XXX路XXX号
3. 法定代表人:XXX
4. 联系方式:电话:XXX,邮箱:XXX
三、买方信息
1. 买方名称:XXX公司
2. 注册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3. 法定代表人:XXX
4. 联系方式:电话:XXX,邮箱:XXX
四、执照买卖条款
1. 卖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海化妆品公司的执照(以下简称“执照”)出售给买方,并保证该执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买方同意支付卖方执照的购买价格,并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 卖方在收到买方支付的全款后,将执照的原件交付给买方,并协助买方完成相关过户手续。
4. 买方在收到执照原件后,应当对其进行仔细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并协商解决。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五年内,对于本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2.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使得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尽力减少损失。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内容或执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上海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其中的条款,并愿意履行相关义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