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是一种合法的用工形式。为了更好地规范劳务派遣行业,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水平,甲方(转让方)与乙方(受让方)达成以下协议。<
二、转让标的
1. 甲方同意将其在上海地区经营的劳务派遣空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
2.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劳务派遣、人才招聘、人力资源管理等。
三、转让条件
1. 甲方应保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无任何限制性约定。
2. 甲方应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X万元,双方确认该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公司的资产清晰、负债清楚,并保证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2. 乙方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后,享有公司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权、分配权等。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等。
4. 双方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提供的公司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存在虚假陈述,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六、协议终止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协议履行完毕之日止。
2.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