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主体<
双方协议主体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上海阀门公司,乙方为购买甲方阀门公司执照的买受人。
二、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就甲方阀门公司执照的买卖事宜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三、协议条款
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上海阀门公司执照(以下简称“执照”)出售给乙方,并保证该执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的执照,并承担相应的购买费用。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将执照过户给乙方。
4.乙方应在收到执照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费用支付给甲方。
5.甲方保证执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执照被撤销或失效,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乙方在购买执照后应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执照被撤销或失效,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四、协议履行
1.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将执照过户给乙方。
2.乙方应在收到执照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费用支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协议总金额的10%。
2.如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执照过户完成之日止。
以上为上海阀门公司执照买卖协议书范本,双方应在签字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全部内容,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