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协议书由上海金属材料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执照持有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旨在明确甲方收购乙方持有的特定执照的相关事宜。<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甲方能够合法获得乙方持有的特定执照,并明确甲方在收购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
2. 执照描述
乙方持有的特定执照为上海市金属材料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授权乙方在上海市范围内经营金属材料相关业务。
3. 收购条件
甲方同意以一定金额向乙方购买该特定执照,并在收购完成后,将执照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名下。
4. 收购价格和支付方式
甲方将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00元作为特定执照的收购价格。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款项将在协议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 执照过户和变更手续
甲方承诺在收购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执照的所有权过户至甲方名下,并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确保其合法经营金属材料业务。
6.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对于协议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保持严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解释。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甲方完成执照过户和变更手续。
四、附条件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共同签署。
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五、协议解除
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将执照过户至甲方名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收购款项。
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收购款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协议终止
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a.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
b. 甲方完成执照过户和变更手续。
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归还对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并解除相关义务和责任。
七、协议签署
本协议以正本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金属材料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执照持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