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协议书是由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旨在规定上海电力空壳公司的买卖事宜及相关条款。本协议书一经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2. 买卖双方
买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卖方:上海电力空壳公司(以下简称“卖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3. 买卖标的
上海电力空壳公司全部股权及相关资产。
4. 交易价格
买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数字)元,购买上海电力空壳公司全部股权及相关资产。买方应在(日期)前将全部款项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 交割条件
买方应在(日期)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并向卖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卖方应在收到全部款项后,将上海电力空壳公司全部股权及相关资产过户给买方。
6. 保证与承诺
卖方保证上海电力空壳公司的股权及相关资产的所有权、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已依法取得了相关许可证和资质。卖方承诺对上海电力空壳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债务情况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7.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协议生效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买卖双方履行完毕本协议书规定的全部义务后终止。
买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卖方:上海电力空壳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