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买卖双方就上海消防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规定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协议双方
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三、股权转让事项
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海消防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以(金额)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持有的上海消防公司的股权,并支付相应的款项给甲方。
四、交易方式和时间
1. 双方同意通过公证处进行股权转让的公证手续。
2. 甲方应在(日期)前将股权转让的公证手续办理完毕。
3. 乙方应在(日期)前支付全部购买款项给甲方。
五、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限制性约束。
2. 乙方保证其购买股权的款项来源合法,并不存在任何非法行为。
3. 双方保证在协议签订后,不得对股权进行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4. 双方同意对交易过程中的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股权转让的公证手续办理完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股权转让价格的10%。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购买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购买款项的10%。
3. 若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