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着上海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行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增长。一些不良商业行为也开始出现,例如广告空壳公司的存在。为了规范广告市场,保护广告从业者的权益,上海市决定推出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协议,以便对这些公司进行监管和整顿。<
二、定义
1. 广告空壳公司是指没有实际业务运营或只有名义上的业务运营的公司。
2.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是指将广告空壳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转移给有实际业务运营的公司的过程。
三、协议内容
1.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的目的是为了清除广告市场中的不良商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应当符合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广告法等。
3.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应当经过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4.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过户的具体条件和责任。
5.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的双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后,原广告空壳公司应停止一切与广告业务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发布、广告代理等。
7.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后,新公司应履行广告经营主体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纳税、遵守广告行业的自律规范等。
四、过户程序
1.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公示等环节。
2. 申请人应向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提交过户申请,包括过户的理由、过户后的业务计划等。
3. 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和核实,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调研,确保其具备实际业务运营的条件。
4. 审批通过后,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应当对广告空壳公司过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5.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6. 公示期结束后,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广告空壳公司过户。
五、过户条件
1.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 广告空壳公司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广告经营资质;
b) 广告空壳公司应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际业务运营,包括、项目合作等;
c) 广告空壳公司应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广告、违规代理等。
六、过户责任
1.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后,原广告空壳公司应将所有相关证照、合同、财务报表等资料交给新公司。
2.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后,新公司应履行广告经营主体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纳税、遵守广告行业的自律规范等。
3. 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后,原广告空壳公司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业务活动,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管和处罚
1. 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广告空壳公司过户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实。
2. 对于违反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协议的行为,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
3.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上海市广告监管部门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海广告空壳公司过户协议的推出,为广告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明确的定义、详细的协议内容和严格的监管措施,将有效遏制广告空壳公司的滋生,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广告从业者也应当自觉遵守广告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