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书是由上海实业空壳公司与收购方签订的一份合同,用于规定双方在收购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书的签订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旨在规范收购行为,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双方合作。<
收购方介绍
收购方是一家拥有多年经验的投资公司,主要从事企业投资、并购等业务。收购方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被收购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被收购公司介绍
被收购公司是一家注册于上海市的空壳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收购方的收购意图
收购方的收购意图是为了通过收购被收购公司的股权,进一步扩大自身的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收购方式
双方经过协商,决定采取现金收购的方式进行收购。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购买被收购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格为500万元人民币。
收购价格的确定
收购价格的确定是基于被收购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到市场行情等因素。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确定了收购价格为500万元人民币。
收购款的支付方式
收购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收购方将在签订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收购款5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被收购公司。
收购后的公司治理
收购完成后,被收购公司将成为收购方的全资子公司。收购方将对被收购公司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收购方将为被收购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公司的成长和壮大。
协议书的生效和解释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本协议书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拥有,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协商和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