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是由上海医疗器械空壳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就医疗器械空壳公司过户事宜达成的协议。甲方作为医疗器械行业的一家空壳公司,拥有一定的资产和业务基础,乙方希望通过过户获得甲方的资产和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资产过户
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医疗器械相关资产过户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专利、商标、知识产权等。
2. 乙方在过户完成后,应全面接管甲方的资产,并负责继续经营和管理。
3. 甲方保证其名下的资产真实有效,并承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纠纷。
三、业务过户
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医疗器械相关业务过户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渠道、、合作伙伴关系等。
2. 乙方在过户完成后,应继续履行甲方原有的业务合同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 甲方保证其名下的业务合法合规,并承诺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纠纷。
四、过户条件
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过户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提供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金证明、经营许可证等。
3. 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五、过户手续
1. 双方应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等。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过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 过户手续完成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确认文件,确认过户事宜已完成。
六、保密义务
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过户事宜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2. 甲方和乙方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过户无法完成,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和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与正文存在冲突的,以附件为准。
3.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等形式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