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保洁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背景
1. 甲方是一家在上海市合法注册的保洁公司,拥有相关的执照和经营资质。
2. 乙方有意购买甲方的保洁公司执照,以便在上海市开展保洁服务业务。
三、执照转让内容
1. 甲方同意将其在上海市的保洁公司执照转让给乙方,并将相关的经营资质一并转让。
2. 转让的执照和经营资质应当是完整、有效的,乙方可以正常使用并依法经营。
四、转让价款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金额为XXX万元(大写:人民币XXX万元整)。
2. 转让价款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的X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过户手续
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洁公司执照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等。
2. 乙方应承担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过户费等。
六、附属权益转让
1. 甲方同意将与保洁公司执照相关的所有附属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系等。
2. 乙方在转让后享有甲方转让的所有附属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七、保密条款
1. 双方同意对于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商业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商业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八、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执照和经营资质转让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20%。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20%。
九、争议解决
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成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协议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个月。
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变更。
十一、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