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传媒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与某传媒公司(以下简称“被收购方”)就上海传媒公司收购某传媒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收购方与被收购方
收购方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传媒公司,成立于2005年,专注于媒体广告和数字营销领域。被收购方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传媒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传媒策划和品牌推广业务。
三、收购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本次收购将采用资产收购的方式进行。具体而言,收购方将以一定金额购买被收购方的全部股权,并将被收购方的品牌、、人才和技术等相关资产纳入到收购方的经营范围内。
四、交易条件
1. 收购方将支付一定金额作为对被收购方股权的购买款项;
2. 被收购方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确保交易的透明度;
3.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4. 双方应保守交易的商业机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五、交易流程
1. 双方签署本协议,明确交易的基本框架和条件;
2. 被收购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收购方进行尽职调查;
3. 双方进行资产评估,确定收购价格;
4. 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购买款项;
5. 提交相关文件至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6. 完成交割,被收购方的资产纳入收购方的经营范围。
六、交易保障
1. 双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被收购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被收购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如因收购方未按时支付购买款项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收购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 双方应互相配合,共同办理交割手续,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七、保密条款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技术资料等,双方应予以保密,并在交易完成后的三年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八、争议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协议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如协议期满后双方未续签或终止协议,协议自动失效。
十一、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