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协议是由卖方与买方就上海工程公司的执照买卖达成的协议。双方在诚信、公平、合法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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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易标的
上海工程公司的执照是本次交易的标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3. 交易价格
买方同意以人民币XX万元的价格购买上海工程公司的执照,双方确认这是公平、合理的价格。买方应在XX日之前将交易款项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4. 交易条件
买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XX日内,完成相关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并将相关证照过户至买方名下。卖方应在收到相关过户证明后,将上海工程公司的执照交付给买方。
5. 交易保证
卖方保证上海工程公司的执照是合法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纠纷。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交易税费
本次交易的税费由买方承担。如因卖方原因导致相关税费增加,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8. 结束语
本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保证交易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