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背景
上海实业公司是一家拥有多年历史的实业公司,拥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价值。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股东决定将公司执照卖给有意向的买家,以期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机遇。本协议旨在规范上海实业公司执照的买卖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
二、协议内容
1.买卖双方约定:上海实业公司执照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整。买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购买款项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2.卖方应在收到全部购买款项后,将上海实业公司执照和相关手续交付给买方,并协助买方完成过户手续。
3.买卖双方应在交付和过户手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过户确认书,并在过户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以确认上海实业公司执照的过户已经完成。
三、协议条款
1.协议的签订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
2.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
3.协议的履行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
4.本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违约责任
1.如果买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全部购买款项,卖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海实业公司执照和相关手续,买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买卖双方均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过户确认书,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五、协议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协议的履行受到影响,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如果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解除协议时处理好相关权益和责任。
六、协议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争议应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如果仲裁不成,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协议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2.本协议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
3.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协议签署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