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目的<
为了规范上海安防公司执照过户的相关程序和责任,确保双方合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协议。
二、协议签署方
甲方:原公司名称
乙方:新公司名称
三、过户条件
1. 甲方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证件,能够满足上海市安防公司执照过户的相关规定。
2. 乙方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能力,能够承担上海安防公司的经营责任。
四、过户程序
1. 甲方应当向上海市工商局递交公司执照过户的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 上海市工商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将颁发新的公司执照给乙方。
3. 甲方应当将公司的相关资料、财务状况、等进行交接,并协助乙方顺利接管公司的经营。
五、过户责任
1. 甲方应当在过户完成后,及时注销原公司,并履行相关清算义务。
2. 乙方应当在接管公司后,承担公司的全部债务和经营责任,并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当对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等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协议变更和解释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如出现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协议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