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上海大宗商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旨在规定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特定资产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为自愿签署本协议,并同意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
二、资产过户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特定资产过户给乙方。特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械设备、股权等。乙方在接受过户资产后,将成为该资产的合法所有人,并承担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三、过户条件
1. 甲方应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资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房产证、机械设备购销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
2. 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印花税等。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 甲方应保证所过户资产的合法性,不存在任何限制、纠纷或债务等问题。
4. 乙方应自行承担过户后的相关税费、维护费用等。
四、过户手续
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
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申请表、缴纳费用、办理登记等。
五、过户风险
1. 甲方保证所过户资产的合法性,但不对乙方因过户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承担责任。
2. 乙方应在过户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所过户资产不存在任何限制、纠纷或债务等问题。如因乙方未尽职调查而导致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协议约定资产价值的10%。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签署之日起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解除
1.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资产过户完成之日止。
2. 在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3. 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附则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以上为上海大宗商贸公司过户协议书范本,甲乙双方应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各项约定,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