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书是由上海包装空壳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收购甲方全部股权事宜所达成的协议。甲方是一家在上海注册的包装行业公司,经营多年,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乙方是一家有实力和资源的企业,有意收购甲方以进一步扩大自身业务规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二、收购方式
乙方将以现金方式收购甲方全部股权,并承诺在收购完成后,对甲方进行合理的管理和运营,保持甲方原有的经营模式和人员结构。双方同意在收购完成后,由乙方派遣专业团队对甲方进行整合和优化,以提高甲方的市场竞争力。
三、收购价格
甲方的全部股权的收购价格为人民币XXX万元,乙方将在收购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四、经营权与利润分配
乙方收购甲方的股权后,将享有甲方的经营权,并对甲方的经营决策负有最终决策权。甲方原有的管理层将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必须遵守乙方的经营决策。
双方同意,在收购完成后,甲方的利润分配将按照乙方与甲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比例为:乙方占股XX%,甲方占股XX%。
五、员工待遇与福利
乙方承诺在收购完成后,对甲方现有员工的待遇和福利不作任何变动,并保留原有员工的工作岗位。乙方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适时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
六、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本协议总金额的XX%。违约方还应承担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八、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XX个月。协议到期前,双方如无异议,可协商续签。如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十、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放弃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本协议书正式签署后,即表示双方对协议内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执行。双方承诺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共同努力使收购交易顺利完成。